各類獎助學金 (一)、臺北市立瑠公國民中學在校學生及繼續升學之在學校友。 (二)、臺北市暨新北市新店區公私立高級中學及職業學校在校學生。 (三)、臺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全額捐助創始基金之財團法人基金會員工及其在學子弟。 (四)、遭遇變故而有急難之在學青年。 (五)、為培育專業人才,選列為獎助對象者。